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港华鸿记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废气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
建设地点: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第二工业区12号
建设单位:港华鸿记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
验收内容:本次对废气排放口合并整改后投入使用的11个废气排放口所涉及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,其余废气、废水、噪声和固废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
公示时间: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3月5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刘工
联系电话:19925170349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