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深圳市德而美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
建设地点:
建设单位: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7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罗波
联系电话: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一:深圳市德而美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附件二:深圳市德而美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意见